基槽处理
(1)沟槽开挖时,采用机械开挖为主 。人工开挖为辅的方法。开挖时沟底表面应连续平整。沟壁应视情况考虑放坡。以保证安全。清除直径大于38mm的圆石或大于 25mm的夹角形石块。并清除沟上可能掉落的、碰落的物体。以防损坏管子。
(2)沟槽的断面尺寸除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之外。还需符合GB50268-97、CECS129:2001的规定;沟槽的宽度应便于管道的铺设和安装,应便于夯实机具的操作和地下水的排出,
(3)基槽处理
1.基槽处理是保证管道施工质量的重要工序。开槽时如遇地质情况不良。须按设计文件及相应规范要求进行处理.避免产生不均匀沉降。使管道局部应力增大。若有局部**挖。还要按照设计要求回填夯实至槽底标高。
2.开挖管接头承插工作坑。其底部宽度应大于承口外径 。长度应覆盖承口前 、后200mm。DN1000~1600的管子。深度应在 400~500mm范围。接口施工完毕后。采用与砂垫层相同的材料和密实度进行回填。
(4)沟槽验收
按工程规定的较小验收长度。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。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对槽底高程、底宽、垫层料厚度等指标进行检查。合格后移交给安装单位。